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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陕西省中央储备稻谷竞价销售专场交易公告

2024-02-07 粮油行情

  经有关部门批准,受下方委托单位委托,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计划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组织并且开展陕西省中央储备粮食竞价交易活动。请各交易会员访问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网址:

  1、本合同的粮食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中央储备粮或最低收购价粮重新销售给售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点击下载:2023年8月18日中央储备粮汉中直属库中央储备稻谷竞价销售交易清单

  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销售合同中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可转作货款,采购合同中卖方保证金在合同全部履约完毕之后方可申请清退(扣除手续费)。

  资金账户:交易会员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上午11:00前,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足额汇入下方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前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首页右侧找到省储中心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并通过交易账户→明细→陕西市场→转入使保证金生效。转账请使用系统绑定的对公账户。

  参加线上竞价交易须为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并经年审(会员须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国内粮油经营、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社及个体商户等)。

  要求:参加交易需交付足额的保证金,同时不得违规借用别的企业资质参与交易,也不得违规代别的企业交易。

  提示:会员可以在省储中心首页点击资格检查提前查看是不是具有对应专场的交易资格。

  远程交易:远程交易活动采取互联网公开竞价交易方式来进行,对委托标的按交易节依次进行交易,建议会员利用互联网远程访问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

  具体粮食质量指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水分、杂质等与规定有差异的,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需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入)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不是交易,并承担成交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委托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成交粮食出(入)库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纠纷,可线上申请协调处理,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粮油质检机构,依照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做好纠纷粮食的质量检验工作。

  (一)交易结束后,交易会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登录交易买卖平台,在省储中心-我的合同-待签订中签订《粮食购销合同》。

  (二)买方必须于交易成交之日起30天内按《交易公告》的要求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第三条所列账户,合同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出(入)库期暂定60天(日历天)。同一买方在同一库点、同一批次购买粮食数量在2000吨(含)以上的,或在每年除夕(正月初一前一天)前45天内成交的粮食,付款期、出(入)库期可延长15天。如委托方有特别的条件,上述时限将以本公告第一条交易安排中约定为准。

  (三)在规定的出(入)库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买卖双方未签署《验收确认单》且未向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线上或书面申请商务处理的,视同验收无异议出(入)库完毕并承担会造成的一切后果。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有权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转至卖方账户。

  《陕西省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规则》、《陕西省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规则》、《陕西省储备粮竞价交易清单》和《陕西省储备粮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交易会员须一并查看,一旦报名即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2.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防止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4.电子交易应价成功即为成交,视同签订正式交易合同,具有不可更改性,请务必在交易前仔细查阅标的信息和公告内容,在交易过程中反复核对信息,避免因错误应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