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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潭市粮食收购公告

2023-12-31 新闻中心

  为了规范湘潭市粮食收购市场,方便种粮农民送粮,保护种粮群众利益,根据国、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2023年早籼稻收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收购政策,切实扛稳扛牢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市场化收购与政策性收购相结合,落实“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总要求,实行分仓储存、分类处置。在达到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条件时,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对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实行地方临时储备收购,确保应收尽收,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坚决防止发生“卖粮难”问题,坚决守住超标粮不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公司的底线。

  (一)储备粮收购:只收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合格粮食,收购数量具体见各企业收购公告。

  早稻储备粮原则上不迟于2023年8月1日开秤,收购截止日为2023年9月30日,如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轮换计划即停止收购。

  (二)地方临储粮收购:对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实行地方临时储备收购,不限数量,应收尽收。

  在早籼稻上市时及时启动临储收购。原则上不迟于2023年8月1日开秤,可以适当提前,收购截止日为2023年9月30日。

  (三)收购价格收购:早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如市场行情报价符合预案启动条件,根据国、省相关规定,对合乎条件、确需启动预案的地方,按照“县市政府申请、市政府审核、省级审定、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程序及时启动。

  (一)储备粮收购企业。我市今年参与储备粮(合格粮)收购的国有企业有5家,共设收购库点10个。库点及联系人如下:

  3.湘潭县2个(湘潭县裕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张治粮、中央储备粮湘潭直属库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郭志军)

  4.湘乡市6个(湘乡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长丰粮库郭正强、虞唐粮库王检光、月山粮库谭潜、横铺收储点魏斌华 ,中央储备粮湘潭直属库有限公司湘乡分公司魏亮 ,湖南长沙霞凝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湘乡分公司(原新华龙粮油公司)刘君伟)

  (二)地方临储粮定点收购企业。我市临储粮(超标粮)由5家国有企业定点组织收购,共设收购库点9个。库点及联系人如下:

  1.湘潭市主城区2家企业2个库点(湘潭市粮油购销总公司肖军民 、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张建国 )

  2.湘潭县1家企业3个库点(湘潭县裕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本库张治粮 、华绿收储点刘一兵、瓦叶收储点孙奇志 )

  3.湘乡1家企业3个库点(湘乡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长丰库郭正强、山枣收储点王检光、月山库谭潜)

  以202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具体品质衡量准则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执行。国标三等早籼稻的品质衡量准则为:杂质小于等于1%,水分小于等于13.5%,出糙率在75%-77%之间(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在44%-47%之间(含44%,不含47%)。省、市、县储备粮收购入库严格执行“两清两吹多扫”入库流程。水杂增扣量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规定执行。

  (二)地方临储粮价格原则上参照最低收购价(早籼稻按126元/百斤)执行。杂质、水分等执行国家稻谷质量标准。

  (三)今年国家公布的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为126元/百斤,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杂质、水分等执行国家稻谷质量标准。

  收购期间,各粮食收储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政策,为售粮农户提供“六有一好”优质服务,包括有茶水、有常用药、有盒饭、有休息室、有毛巾、有条件的地方有空调房,为卖粮户提供优质热情好服务;要积极地推进预约收购,在电话预约、短信预约、微信预约、大户对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从“排长队”到“少排队”到“不排队”的转变;要发挥好中储粮“惠三农”以及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对不会使用“惠三农”app的种粮农户要手把手的指导;要着力解决和防范“卖粮难”“排长队”“打白条”等问题,让农民交“放心粮”“舒心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3〕78号)要求,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粮食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夏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首战,抓好夏粮收购是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现实需要。各地要始终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夏粮收购摆在突出位置,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担当作为,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确保夏粮收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要求,今年全省粮食收购继续严格实行必检食品安全指标“先检后收”。在粮食收购时,粮食收储企业除检测出糙率、水分、杂质等质量指标外,还要对必检食品安全指标镉含量进行仔细的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收购,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中央储备粮、省市县级地方储备粮粮源应为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新粮,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含)以上品质衡量准则,储存品质为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省、市、县储备粮收购入库严格执行“两清两吹多扫”入库流程。

  以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具体品质衡量准则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执行。国标三等早籼稻的品质衡量准则为:杂质小于等于1%,水分小于等于13.5%,出糙率在75%-77%之间(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在44%-47%之间(含44%,不含47%)。

  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对稻谷收购过程中水分和杂质等主要指标的增扣量标准有明确规定:

  水分含量:国标三等稻谷的标准水分含量为13.5%,收购的稻谷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以标准规定的水分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稻谷,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于或高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杂质含量:国标三等稻谷的标准杂质含量为1%,收购的稻谷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实际杂质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稻谷,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于或高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5、湘潭市有几家国有粮食公司参与早稻储备粮(合格粮)收购?共设有几个库点?

  我市今年参与早稻储备粮收购的国有企业有5家,分别是:中央储备粮湘潭直属库有限公司、湖南长沙霞凝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湘乡分公司(原新华龙粮油公司)、湘潭市粮油购销总公司、湘潭县裕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湘乡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上述5家企业共设收粮库点10个,其中:雨湖区1个(湘潭市粮油购销总公司肖军民)。岳塘区1个(中央储备粮湘潭直属库有限公司板塘库胡玉林)。湘潭县2个(湘潭县裕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张治粮、中央储备粮湘潭直属库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郭志军)。湘乡市6个(湘乡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长丰粮库郭正强、虞唐粮库王检光、月山粮库谭潜、横铺收储点魏斌华,中央储备粮湘潭直属库有限公司湘乡分公司魏亮,湖南长沙霞凝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湘乡分公司(原新华龙粮油公司)刘君伟)。

  我市临储粮由5家国有企业定点组织收购,共设收购库点9个:湘潭市主城区2家企业2个库点(湘潭市粮油购销总公司肖军民、聚宝金昊农业高科有限公司张建国),负责市城区临储粮收购;湘潭县1家企业3个库点(湘潭县裕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本库张治粮、华绿收储点刘一兵、瓦叶收储点孙奇志),负责湘潭县临储粮收购;湘乡1家企业3个库点(湘乡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长丰库郭正强、山枣收储点王检光、月山库谭潜),负责湘乡市临储粮收购;韶山市1家企业1个库点(韶山市中心粮站裕湘收储点肖国柱),负责韶山市临储粮收购。

  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布的稻谷最低收购价,即早籼稻按126元/百斤执行,杂质、水分等执行国家稻谷质量标准。

  今年国家公布的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为126元/百斤,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三等标准品的到库价。粮食经纪人走村串户的粮食收购,其价格是随行就市、自主协商形成的,与最低收购价概念不同。

  早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如市场行情报价符合预案启动条件。

  根据国、省相关规定,对合乎条件、确需启动预案的地方,按照“县市政府申请,市政府审核,省级审定、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程序及时启动。

  我市今年早籼稻最低价收购收储库点有4个,分别是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有限公司板塘库、中央储备粮湘潭直属库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中央储备粮湘潭直属库有限公司湘乡分公司、中央储备粮湘潭直属库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

  根据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溯源制度的通知》(湘粮办调〔2020〕31号)文件,粮食收储企业在收购入库时,送粮人要按入库流程进行粮源登记,包括粮食生产年度、送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送粮时日、联系方式、车船号、粮食净重、入仓仓号、镉含量、产地(县、乡镇、村、组)等,如实做好粮食质量安全溯源登记。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溯源制度对于发展我省粮食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实记录粮食产地信息是建立粮食安全溯源制度的关键环节。

  各收储企业采取“早开门、晚收秤”,预约收购、错峰收购、带样预检、上门抽样等多种方式方便农民售粮。收购现场提供“六有一好”服务,即:有茶水、有防暑降温药、有盒饭、有休息室、有毛巾、具备条件的地方有空调房,为售粮农户提供优质热情好服务。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的种粮大户进行梳理,形成种粮大户名册,主动上门服务,了解需求。对不会使用“惠三农”app的种粮农户要手把手指导。

  13、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的热线,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受理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的热线电话。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负责热线的统一管理,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分级负责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分办举报的查处等工作。电线小时接收举报。接到举报后,热线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承办单位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