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体育电脑网站登录 粮食要闻

官方权威回应!事关夏粮收购…

2024-03-12 新闻中心

  今年4月28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3〕78号)。通知指出,要充分的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和手段谋划推进夏粮收购工作,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巩固强化多元主体积极收购良好局面。通知强调,精心组织政策性收购工作,切实发挥政策托底作用。要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做好收购准备工作。要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市场行情报价监测,及时申请在合乎条件的地区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规定标准的粮食。通知要求,要严厉打击涉粮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虚假收购”“先收后转”“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转圈粮”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加强涉粮资金监管,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今年粮食收购继续严格实行必检食品安全指标“先检后收”。在粮食收购时,粮食收储企业除检测水分、杂质等质量指标外,还要对食品安全指标进行仔细的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收购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中央储备粮、省市县级地方储备粮粮源应为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新粮,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国标三等)以上品质衡量准则,储存品质为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

  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规定,以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具体品质衡量准则按小麦国家标准(GB1351)执行。国标三等小麦的品质衡量准则为:杂质1%以内,水分12.5%以内,每升容重大于750克,不完善粒小于8%,色泽气味正常,符合食用安全指标。

  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规定:国标三等小麦标准水分含量为12.5%。收购的小麦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以标准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以标准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规定:国标三等小麦标准杂质含量为1%。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小麦,以标准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实际杂质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小麦,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于或高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量。

  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规定:国标三等小麦不完善粒含量8%以内。不完善粒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小麦,以标准指标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扣量0.5%;高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价格随行就市。当前市场化收购国标三等小麦原粮价格在1.30元/斤左右(到库价)。杂质、水分、不完善粒等执行小麦品质衡量准则。国标一等小麦、二等小麦价格高于三等小麦,国标四等小麦、五等小麦价格低于三等小麦。

  原则上参照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 2023 年省级储备小麦轮换入和增储收购限定价格的通知》(如有调整,参照执行)规定执行(三等小麦按1.28元/斤)。杂质、水分、不完善粒、色泽气味、食用安全指标等执行国家小麦质量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公布202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519号),对2023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进行明确。根据通知规定,2023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考虑粮食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行情报价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7元。

  中储粮集团公司是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一旦启动最低收购价政策,我们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国有粮库申报最低价收购库点,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三等标准的小麦。粮食经纪人走村串户的粮食收购,其价格是随行就市、自主协商形成,与最低收购价概念不同。

  为减少阴雨天气带来的小麦水分含量过高,造成粮食产后损失,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印发《关于做好夏粮收获期间粮食产后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蚌粮仓函〔2023〕14 号),通知要求:充分的发挥财政支持的15 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加强烘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尽快恢复烘干设施功能,方便农民就近选择烘干服务,及时处置水分含量较高的小麦,满足夏粮产后服务需求,保证小麦存储安全。《通知》强调:要统筹掌握辖区内社会烘干设施资源,指导辖区内所有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全面开工,主动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者提供代烘干、代清理、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主动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规范业务流程,合理收取费用,满足种粮农民粮食烘干需求。

  分别是:怀远县的高庄、河溜、龙亢、找郢、山南、魏庄、淮海、淝河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瑞龙粮业有限责任公司、香飘飘粮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五河县的胡圩粮库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固镇县的任桥、新马桥、石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淮上区的江淮粮油有限公司产后服务中心。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5月16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3〕106号)要求:市场化粮油收储库点要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暨: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市场化粮油收储库点要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要严格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按规定建立粮油经营台账,及时如实上报粮油收购进度;应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收购品种、品质衡量准则、收购价格等相关信息;要及时支付售粮款,不得开展违规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等。

  市场化收购企业要采取“早开门、晚收秤”,预约收购、错峰收购、带样预检、上门抽样等多种方式方便农民售粮。

  启动最低收购价政策时,市县(区)粮食行政主任部门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最低价收购主体的收购库点地址、品质衡量准则、收购价格等信息,方便种粮农民直接到库(站、厂)售粮。

  家庭储粮应做到防潮、防虫、防鼠,进出粮方便,容量适宜(一般在1500公斤为宜)。新收粮食选择晴天或少云,温度高、湿度低、空气干燥天气,将高水分粮食进行摊晾,通过薄摊勤翻,去除粮食水分(判断水分高低的方法:可用门牙慢慢咬粮粒来估计粮食的含水量,若感到很硬脆、费劲、声音清脆响亮,说明水分较干;若声音哑闷,或粮粒被咬成饼状,说明水分较高,还需继续晾晒。还可使用便携式快速水分测定仪检测),收粮时间在晾晒当天下午四点左右粮温比较高时完成。如果新收的是潮粮食,天气不允许晾晒时,可将潮粮摊晾在有空调或有电风扇的房间,利用空调和电风扇降温降水后,用塑料薄膜覆盖粮堆,待天气晴朗后,拉到场院晾晒、干燥降水。粮食入仓前须对装具进行清理、杀虫、干燥处理,确保装具清洁、干燥、无虫。发现感染虫害的装具,可用布条浸杀虫药剂,悬挂在装具空间,密封一周以上;或采用日光暴晒的方法除虫。晾晒后的粮食,可采用风扬和过筛等方法清除杂质,尽快入仓,避免粮食吸湿和害虫感染。同时,储藏在同一装具内的粮食要保证粮情一致,即不同品种的粮食分别储藏;高水分粮和低水分粮分别储藏;有虫粮和无虫粮分别储藏;新粮和陈粮分别储藏。

  16、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的热线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受理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的热线电话。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负责热线的统一管理,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分级负责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分办举报的查处等工作。电线小时接收举报。接到举报后,热线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承办单位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