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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粮食局市直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结果公示

  根据《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暨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粮文〔2016〕146号)文件的精神,在全市十一个库点实施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市直单位4个库点,分别是鹤壁市粮食局第二粮库(第二类型)、河南鹤壁国家粮食储备库(第三类型)、鹤壁市大赉店粮食储备库(第四类型)、鹤壁市瑞丰粮食储备库(第四类型);

  第二类型:智能化基本功能,包括无纸办公、业务管理、移动监管、粮食出入库系统、多功能粮情测控、智能通风、智能安防、三维可视化、专家决策与分析系统、远程监管接口和中控室等;

  第三类型:智能化基本功能,包括无纸办公、业务管理、粮食出入库系统、多功能粮情测控、智能安防、远程监管接口和中控室等;

  第四类型:智能化基础功能,包括业务管理、粮食出入库系统、安防监控、粮情测控、远程监管接口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须有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7.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内容。

  8.经营、资产和财务情况良好,2015年-2017年无财务亏损,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提供经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和2015年-2017年度所得税完税证明。

  9.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10.信誉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供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1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合作伙伴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在现场收取。

  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1. 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账,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下列任意帐户

  注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对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一、变更前内容:P106页 10.2远程监管接口设备数量、技术参数、配置等

  标准工控机,安装数据交换系统及数据管理系统等软件模块,按照事先约定的规则定期、定时进行数据的采集和交换,通过数据交换系统按照河南省粮食局制定的通讯协议及有关数据格式上传到省级平台数据中心,并通过省级平台数据交换中心对智能化粮库平台上传的数据等进行识别认证和校验。

  标准工控机,安装数据交换系统及数据管理系统等软件模块,按照事先约定的规则定期、定时进行数据的采集和交换,通过数据交换系统按照河南省粮食局制定的通讯协议及有关数据格式上传到省级平台数据中心,并通过省级平台数据交换中心对智能化粮库平台上传的数据等进行识别认证和校验。

  1、投标人拥有的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有关“多功能粮情测控系统”、“智能通风控制管理系统”、“智能出入库系统”、“业务管理系统”的技术产品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发明专利证书得1分,每提供一个实用新型专利得0.5分,最多得2分;

  2、投标人拥有的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有关“多功能粮情测控系统”、“智能通风控制管理系统”、“智能出入库系统”、“业务管理系统”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

  2015年至今投标人拥有的所投“多功能粮情测控系统”、“智能通风控制管理系统”、“智能出入库系统”、“业务管理系统”产品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扶持)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1、投标人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有关“多功能粮情测控系统”、“智能通风控制管理系统”、“智能出入库系统”、“业务管理系统”的技术产品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发明专利证书得1分,每提供一个实用新型专利得0.5分,最多得2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有关“多功能粮情测控系统”、“智能通风控制管理系统”、“智能出入库系统”、“业务管理系统”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

  (以上两条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015年至今投标人所投“多功能粮情测控系统”、“智能通风控制管理系统”、“智能出入库系统”、“业务管理系统”产品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扶持)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1)P17页1.4.3增加一条(13)已经和业主之间成为工作关系且涉及到利益关系的;

  注释:按照《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暨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粮文〔2016〕147号)文件的精神,本次招标属于这一个文件批准的一个组成部分(市直4个库),在全市十一个库点实施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招标活动中已经中标的单位,视为已经和业主之间成为工作关系及利益关系的;

  (2)P26页6.4.2增加一条(14)已经和业主之间成为工作关系且涉及到利益关系的;

  注释:按照《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暨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粮文〔2016〕147号)文件的精神,本次招标属于这一个文件批准的一个组成部分(市直4个库),在全市十一个库点实施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招标活动中已经中标的单位,视为已经和业主之间成为工作关系及利益关系的;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发布公告的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暨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粮文〔2016〕147号)文件的精神,在全市十一个库点实施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市直单位4个库点,分别是鹤壁市粮食局第二粮库(第二类型)、河南鹤壁国家粮食储备库(第三类型)、鹤壁市大赉店粮食储备库(第四类型)、鹤壁市瑞丰粮食储备库(第四类型);

  第二类型:智能化基本功能,包括无纸办公、业务管理、移动监管、粮食出入库系统、多功能粮情测控、智能通风、智能安防、三维可视化、专家决策与分析系统、远程监管接口和中控室等;

  第三类型:智能化基本功能,包括无纸办公、业务管理、粮食出入库系统、多功能粮情测控、智能安防、远程监管接口和中控室等;

  第四类型:智能化基础功能,包括业务管理、粮食出入库系统、安防监控、粮情测控、远程监管接口等。

  工期:综合布线天内完成,其余项目要求第二类型工期不允许超出3个月;第三类型工期不允许超出2个月;第四类型工期工期不允许超出1个月。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