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体育电脑网站登录 粮食要闻

宜丰县人民政府

2024-03-08 粮食要闻

  为了加强对宜丰县县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县级储备粮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油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关于逐步加强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工作的意见》宜市发改价粮调【2020】27号、《江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关于重新下达我市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的通知》宜发改价粮调【2021】9号、《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地方粮食储备落实政府粮权问题整改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逐步加强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意见》赣府厅发【2021】4号、《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全市地方粮食储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府办字【2021】65号、《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逐步加强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照《宜春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宜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学习上述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市级管理办法为参照,结合县级储备粮管理实际,起草了《宜丰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县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丰支行、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意见建议。加强完善最后形成《宜丰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县级储备粮用于调节全县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明确了本办法的起草依据,并对县级储备粮作 了具体解释,同时规定了本办法的适合使用的范围,明确了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和县级储备粮的粮权属性。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丰县支行、宜丰县粮食购销公司,按各自职责范围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取得实效。

  县级储备粮的规模,品种和布局,以及储备粮的收购和销售计划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粮油品质衡量准则遵照县级储备粮的质量和存储年限。

  明确了承储企业的确定方式,并列出本县区域内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承储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储备粮管理的规定,按照储备粮收购的数量,质量发展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实行专仓、专人、专账管理、保证县级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擅自改变存储地点。

  及时轮换县级储备粮,原则按照粮籼稻谷三年,食用植物油二年期,确保质量指标、卫生指标、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期存储,确保常存常新。

  因发生重大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粮食供不应求,价格异常波动,县政府可以直接动用县级储备粮用于保障供应,平抑物价。

  县级储备粮的贷款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的地方储备粮和调控粮贷款办法执行。按照“谁储备、谁补贴、谁负担风险”的原则,价差损失、交易损失费、成本等列入本级年度预算。

  规定本县储备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检查,明确本县储备粮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承储企业的法律责任,依照法律来追究违法行为。

  按上级要求,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制定并完善了宜丰县粮食应急保障体系规模,明确并落实了粮食应急网点22个、粮食应急加工公司1个,确保应急“供得出”要求,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粮食应急安全。

  2、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安全准则规范。严格对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宜春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粮食仓储管理,落细落实粮食储备出入库检验测试制度,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储存数量真实、质量保障、储存安全。